老人照顾妻子买身份证打工不被起诉,这是为何?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7 13:39) 点击:1419 |
李某某是家庭唯一的劳动力,需要照顾残疾的妻子和子女。因年龄岁数超过60周岁,招工面试容易被拒,于是网上购买身份证件伪造年龄信息,供自己及工友打工使用。之后公安局以李某某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对李某某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从法律上来说,购买伪造身份证件是违法的。《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虽然李某某买卖身份证件已经涉嫌犯罪,但是其买卖数量不大,且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恳切,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理情节。并且其为朋友购买身份证出于帮忙心态,没有从中非法获利,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是为了照顾残疾的妻子和子女,犯罪情节轻微,所以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宣告不起诉决定时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 但是提醒大家,一定不要效仿案例中李某某的做法,轻则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则需要付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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