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商铺漏雨严重可以要求房东退租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7 13:33) 点击:33 |
当事人要求退租的情形必须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果租用的房屋漏水,严重影响房屋使用权的实现,侵犯承租人的权利,租用的房屋不能发挥其作用,就体现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合同目的难以实现。那么租的房子出现漏水能退房吗? 网友询问: 租的商铺漏雨严重可以要求房东退租吗? 律师解答: 租赁房屋漏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承租人可以申请退租。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然,已经居住期间的租金,房东是不可能退还的,但租客缴纳的房屋押金,必须退还的,因为导致退租的原因是房屋渗漏不能居住,责任在房东,所以房东应如数退还房屋押金。 关于租房纠纷的解决办法: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律师普法: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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