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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辣椒油做活络油获刑12年!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0 13:45)    点击:23

9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黄某霖等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黄某霖通过网络购买生产设备及原材料,雇佣他人在福建省莆田市使用辣椒油、热感剂等非药品灌装生产假冒黄道益活络油、双飞人药水、无比滴液体,后通过电商平台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牟利,在一年半的时间内销售金额共计639万余元,获利40余万元。

经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黄道益活络油、双飞人药水、无比滴(港版)、液体无比滴S2a(日版)、液体无比滴婴儿(儿童版)5个涉案产品均为假药。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霖生产、销售假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黄某霖认罪认罚。据此,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黄某霖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何为假药?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具体而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形均为假药。本案中,辣椒油、热感剂等作为原料,不符合生产黄道益活络油、无比滴液体的成分规定,属于假药。

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制造、加工、配制、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本案中,黄某霖通过雇佣他人在莆田使用辣椒油、热感剂等,利用灌装生产假冒黄道益活络油、无比滴液体,正是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即生产、销售假药。

在此提醒各位,生产者和经营者应确保药品合法合规,购买原材料和设备时要求合法供应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们一定要从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购买药品,以确保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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